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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辛集天玉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
河北辛集天玉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辛集市生态环境局和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发布的《河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事项告知书》要求。我公司自2022年1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
审核旨在通过对公司基础资料和现场、生产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,提出和实施一批清洁生产方案,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清洁生产水平。
现将我公司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,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、指导。
企业基本情况:
企业名称 |
河北辛集天玉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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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地址 |
辛集市建设街西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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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类别 |
C3055 玻璃包装容器制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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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代表 |
刘攀 |
联系电话 |
13582151688 |
生产规模 |
年产19万吨日用玻璃器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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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装置 |
煤气发生炉、熔化炉、加料机、行列机、推瓶机、退火炉、除渣机、脱硝装置、保窑风机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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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辅材料 |
石英砂、纯碱、方解石、锂长石、煤、氨水(20%)、碳酸氢钠、催化剂 |
审核前污染物排放情况:
1、废气
公司窑炉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.2mg/m3,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.288kg/h,二氧化碳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mg/m3,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.634kg/h,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4mg/m3,排放速率最大值为3.59kg/h,符合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13/1640-2012)和《关于印发<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-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>的通知》(环大气〔2019〕88号)标准要求。
2、废水
公司只有生活污水不产生工业废水。
3、噪声
公司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58.7dB(A),夜间最大值48.1dB(A),符合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2类区标准。
4、固废
公司固废主要为除尘器除尘灰(脱硫灰)、废气发生炉炉渣和烟气脱硝系统废催化剂。除尘灰(脱硫灰)人工收集后作为玻璃原料,炉渣外售建材公司作为原料,废催化剂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。
河北辛集天玉玻璃有限责任公司
2022年1月21日